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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農民2010年人均純收入5,919元。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網及中新社報道,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說,去年農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這是自1998年以來第一次增長速度超過城市。
據國家統計局20日公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內地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21,033元,比上年增長11.5%。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增長11.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8%。在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增長10.7%,轉移性收入增長12.8%,經營淨收入增長12.1%,財產性收入增長20.5%。
農民人均純收5919元
同期,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增長14.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9%。其中,工資性收入增長17.9%,家庭經營純收入增長12.1%,財產性收入增長21.0%,轉移性收入增長13.8%。
陳錫文同時表示,雖然農民收入連續7年較快增長,2010年增幅超過城鎮居民,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勢頭總體上仍未得到遏制。「十二五」(2011-2015年)時期,中國將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著力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在收入分配格局調整中著力促進農民增收。要給農民創造更多的非農就業的機會,讓農民增加更多的工資性收入。
對於今年政府面臨的「三農」工作主要任務,陳錫文稱,首先要保證農產品供給的穩定。其次,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增加對農民的補貼。同時要完善農產品的流通體制,減少中間費用,降低零售價格。最後,還要完善一些重要農產品的儲備和吞吐調節制度,同時完善對低收入人群必要時的價格補償制度。
保障失地農民長遠生計
而對於集體土地徵收,陳錫文指出,要保證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陳錫文介紹說,國務院明確規定,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補償費用主要補給失去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農民。但他同時稱,各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實際運行情況不一樣,在主要補給失地農民這個前提下,也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商議如何使得這個補償用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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