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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通領集團美國工業園區被列為第二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簽約項目,也是第一家中國民營企業在美國東南地區的重要投資項目。
儘管針對美國知識產權的訴訟已實現「五連勝」,但是在陳伍勝臉上卻並沒有顯出多大的喜悅。令他疑惑的是,就在「通領」勝訴僅7天之後的9月3日,萊伏頓公司為什麼又會捲土重來?而且為什麼會不斷地用558專利的「孫專利」和「曾孫專利」124號和151號專利上訴美國ITC,要求「通領」等中國產品永久禁入美國市場?
「事實上,以萊伏頓公司為代表的美國企業一而再、再而三的起訴,並不是他們有多硬,而是我們太軟。」陳伍勝向香港文匯報記者透露了一個幾無提及的事件。2006年,亦即「通領」被萊伏頓起訴的2年後,「通領」在美國市場上發現有與「通領」02351583.X號外觀設計專利相似的插座銷售,而生產它的正是萊伏頓在中國的獨資公司—立維騰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因為「通領」早在2003年5月就擁有此項外觀設計專利權,故將立維騰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訴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然而,這場在家門口的「絕地大反擊」最後以失敗而告終。
國外連勝 家門跌倒
此後,「通領」再向廣東省高院提起訴訟。不過,廣東省高院的終審依然維持一審判決。陳伍勝對此非常不解,為什麼在美國都能勝訴的官司,在自己的國度卻會敗訴?
陳伍勝表示,世界500強、國際巨頭等企業並不可怕,只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不論何種理由的起訴總有勝訴的一天。但可怕的是中國企業不僅受到外國企業阻擾,而且還要承受在內地的「不平等」待遇,從而腹背受敵,前進步伐艱辛無比。
陳伍勝認為,此案最終的結果已不再重要,而重要的是中國亟需制定海外知識產權的國家戰略,成立類似於美國ITC這樣的機構並建立ITC相對等的聯繫機制。只有這樣,中國「走出去」企業既有來自政府機構與對方的平等對話,同時也可以通過在中國或者其他多個國家進行反起訴,增加對方的起訴風險,給對方造成同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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