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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兇」之嫌 ■講座錄音錄得陳方安生大讚譚香文「是業界值得支持的人選」。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公民黨成員、立法會會計界議員譚香文,被控於2008年9月5日,涉嫌以免費講座形式提供服務,作為在2008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給她的誘因,違反選舉及舞弊行為條例。據證人作供稱,在有關講座上錄得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大讚譚香文「是個值得支持的候選人」,現場工作人員並呼籲在場者「支持譚香文、支持公民黨」。
李柱銘父子兵上陣辯護
報稱稅務顧問的被告譚香文(53歲),被控於2008年9月5日,即2008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的前2天,以免費講座形式提供服務,誘使選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給她。譚香文否認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該案於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其兒子李祖詒父子兵上陣為譚辯護。
控方昨日傳召了其中2名男證人,均為現任立法會會計界議員陳茂波2008年參選的助選團成員之一,其中一人在講座未舉行便率先向廉署舉報,並要求朋友安排他人到場錄音搜證。
證人同為陳茂波助選團成員
證人周嘉亮是曾修讀商業法的註冊會計師。他供稱,在臨近選舉時,他收到被告寄出關於講座的電郵,提及陳方安生會談論選舉事宜,他覺得不妥當,遂向廉署投訴,並要求同為註冊會計師的控方證人林智遠安排朋友或下屬到現場錄音作為投訴證據。
同為註冊會計師的林智遠是一間會計師事務所東主。他在接受盤問時表示,自己與周嘉亮是朋友,2人均為陳茂波2008年參選的助選團成員,和陳關係稔熟。林憶述,周事前向他提及譚香文舉辦的講座有問題,其後他覺得議題有用,遂詢問妻子有無興趣參與。
音樂播放器錄音 本作溫習用途
林的太太莫如君並非註冊會計師。她在作供時稱,自己從丈夫口中得悉被告會舉行一個併購交易盡職調查的免費講座,自己對此題目感興趣,所以參與,又指自己將音樂播放器放在手袋,並將連上的咪高峰夾於手袋外方便將過程錄音,作日後溫習之用。她並強調,其丈夫林智遠和周嘉亮預先都不知道她會錄音。林智遠則指,當他在有關錄音中聽到陳方安生的發言後,覺得有人明知故犯,感到失望和混亂,故沒有聽完所有錄音,其後他將錄音檔案上載伺服器,讓周下載。
場租2000元收據 呈交選舉事務處
案情指,該次免費講座的租場費用為2,000多元,被告將租用收據跟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之申報表及聲明書呈交選舉事務處。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在無合理辯解下提供利益予另一人,作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的誘因,已屬違法,如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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