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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成果豐碩,創造歷史奇跡。 資料圖片
在當前的政經語境,「改革試驗區」具有「特區」之意。具中國特色的特區實踐發源於1980年8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頒布《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和《福建省廈門經濟特區條例》,成立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經濟特區。
2010年是中國進入「特區時代」的第30年,故在此時回顧特區發展歷程和分析改革試驗區建設現狀,對地方和全國的未來發展都有獨特和深遠的意義。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慶祝大會上讚譽深圳「創造了世界工業化、現代化、城市化發展史上的奇跡」,這同樣適用於其他的特區,以及正在創造奇跡的改革試驗區。
開放形式多變 百花齊放
自1980年代起,中央的政策和財政除向深珠汕廈傾斜外,還設計一條中國式的改革開放路徑,即因循「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海和內陸開放城市—沿邊開放城市」的順序,全方位進行多種形式和多種層次的開放和發展。這些沿海、內陸和沿邊的開放城市也獲得各種形式的中央支持,可以說是「有實無名」的經濟特區。京津冀地區、蘇南地區、中原城市帶、武漢城市圈都在此時得到初步開發,同時黑龍江、吉林、內蒙古、新疆、雲南和廣西的多個邊境城市也成為國家重點發展的沿邊地區。
1990年代中後期開始,國家改革開放的進程進一步加快,而地方也根據各自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差異化特性開始探索自己的發展途徑。一直到21世紀的首10年,國家的導向性和地方的自主性結合起來,促成很多新特區的誕生和老特區的升級,如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成都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區、武漢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瀋陽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及最近的山西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等。
各展所長 側重點不同
這些遍布全國的改革試驗區具有不同的側重點,從市場經濟探索到金融中心建設,從城鄉協調發展到環境生態保護,從工業產業升級到資源經濟轉型,不一而足,而且基本涵蓋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選項。這些改革試驗區立足於各自的區位優勢、工業基礎、城鄉發展水準、國家政策優惠等條件,進行各自的經濟和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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