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程、曹真真 長沙報道)據湖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透露,去年該省全年共查出33家社會團體及公募基金會、13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存在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涉及金額3.18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私設「小金庫」11個,涉及金額1,089.8萬元。
治理範圍擴至社會團體
此次湖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治理範圍從行政事業單位延伸至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重點檢查的45個社會團體和公募基金會包括:行業性的社會團體和公募基金會;有群眾舉報的、社會各界反應強烈、財務會計工作基礎薄弱、專項治理工作走過場;及過去監督檢查有問題的社會團體和公募基金會等3類。重點檢查的32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包括: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在國民經濟中處於基礎和支柱地位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供水、供糧、供油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等6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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