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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選區
1.增加5個直選議席,令直選議席增至35個
2.維持5個地方選區,每區議席由目前的4至8席,增加為5至9席
3.以1人1票形式選出
二、功能界別
1.維持現有28個界別,共選出30個議席(#)
2.新增區議會(第二)界別5個議席
a.以港九新界為一個大選區,並按「名單比例代表制」,由320萬登記選民以1人1票方式選出
b.只有民選區議員有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
c.候選人要由不少於15名民選區議員提名
d.每張候選人名單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為600萬元
3.外國政府在特區設立的領館和國際組織不再合資格登記為團體選民
4.調整航運交通界、批發及零售界和資訊科技界的選民基礎
註:#勞工界佔3個議席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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