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譚金蓮(左)指出,有外資問卷調查公司規定員工離開座位時需按「暫停」鍵,如超出時限,會在月結時按時間作扣薪懲處。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人有三急」屬人之常情,但香港部分「打工仔」工作期間要抑壓生理需要,憋出病來。有調查發現,逾半受訪零售、飲食及保安業僱員的工作場所不設洗手間,逾半受訪者在過去半年曾有尿痛、尿頻等泌尿系統毛病。有在港鐵站內工作的連鎖零售店店員1人辦公,往往需要急召其他分店員工補替才能上廁所;甚或有公司限制員工每天只能上廁所3至4次,亦有公司限制每次如廁不得超過9分鐘,更有公司對離座超過5分鐘的僱員採取扣薪懲處。
54.7%人有泌尿系統病徵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調查組去年12月至今年2月,訪問278名從事零售服務業、飲食業及保安業的女性,發現56.5%受訪者的工作場所內並無洗手間設施,當中近60%受訪者表示,距離工作場所最近的洗手間超過40米。調查又發現,9.4%受訪者的工作崗位僅1人,「人有三急」時也不能即時上洗手間。另外,66.5%受訪者因害怕工作期間需上洗手間造成麻煩,因而減少飲水量。此外,20.9%受訪者表示,曾患急性膀胱炎;54.7%受訪者在過去半年內曾有尿痛、尿頻及尿急等泌尿系統病徵。
有公司規定每次限9分鐘
逾50歲的陳小姐在一間公司當兼職電話接線員,每天工作4至9小時。她指出,公司雖設有洗手間,但由於電話頻密,難以抽空上洗手間,且公司規定每組(6人)同一時間只能有1人上洗手間,每次不能超過9分鐘。陳小姐指出,組長曾表示頻頻上廁所會影響勤工等獎金,「組長的話是無形壓力,我試過最長忍尿2小時。」她表示,曾有同事忍尿至患膀胱炎。
勞聯社區幹事譚金蓮指出,有外資電話問卷調查公司規定員工離座需要按動電話上的「暫停」鍵,讓主管透過電腦系統知悉員工的工作情況,但只准每小時離座5分鐘如廁;如超出時限,主管月結時會按離座總時數對員工扣薪懲處。
工會接投訴 零售業最多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不時收到員工投訴公司限制如廁次數及時間,主要來自零售業及一般文職工作,但大多數並非明文規定,絕大部分是口頭指示。她舉例,曾有文員投訴,上司在開會時告誡員工如廁次數不可過多,並限制職員1天只能上廁所3至4次,由於洗手間設於辦公室外,職員要取鑰匙才能外出,上司對員工如廁次數了若指掌,如違反有關規定,嚴重者會遭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