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臨場拒絕在「窩輪天王」造市案出庭作供,由「特赦證人」突轉為「被告」的張青浩,以廉署人員教唆作供而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昨續在區域法院審訊,控方質疑張青浩與廉署合作後,卻中途找律師是另有目的,絕非只是因家人擔心他會被檢控。由於辯方認為此問題涉及法律專業特權,反對控方作出此提問,案件延至今早,以便控方尋找案例支持有關提問。
被控4項串謀訛騙罪名的張青浩(38歲),昨開始接受控方資深大狀謝華淵盤問時表示,拘捕他的李Sir、黎Sir及冼Sir,替他錄取2份警誡錄影會面及一份不受檢控供詞前,李、黎及冼3人在開錄影機前,預先把問題及答案內容大方向告訴他,又叫他要坦白認罪才能獲特赦證人。
控方即時質疑張青浩應警方就廉署人員教唆指控,到警察總部錄取長達6頁紙證人口供時,從沒有提及李、黎及冼3人,為何卻在庭上作出有關指控。張青浩承認沒有向警方提及3人,只是就曹永年、陳啟鴻和歐劍鋒的教唆作出口供。
張青浩續強調,他由一開始是認真與廉署合作的,目的是希望自己及同事免遭廉署檢控,期間曹永年、陳啟鴻及歐劍鋒用盡方法來教導他成為案中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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