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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認為規管議員行為屬集體智慧。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是否修訂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更大權限,可以預早在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禁止有意違反議事規則及行為不檢的議員參加會議,或禁制議員把與會議無關的示威物品帶進場,並把大會主席驅趕行為不檢議員離場的權力,擴展至事務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主席。
民建聯主席、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知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接受訪問時曾提出相關意見,但委員會文件內並沒有「合理懷疑」此項目,若有需要的話,委員可以提出討論。他又稱,明白任何意見都難以達成共識,「議事規則只能規管守秩序的議員,對不守規則的議員起不到任何作用」,但相信議員普遍不會支持一些不守規則的行為。
范太:規管議員行為屬集體智慧
前立法會主席、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則指,如何規管議員在議會內的行為屬集體智慧,立法會的議事規則當年便引用了英國議會的最基本原則,即議員懂得自律及自重,會用一種理性態度議事,但今天的立法會已不能夠完全採用:「但到底應該如何做是立法會議員需要處理的事情,為何可以這樣做,為何不能這樣做,議員都要清楚向公眾解釋。」
對有構思建議擴大主席權限至「有合理懷疑」便可驅逐相關議員離開議事廳,范太則形容建議爭議性大:「這情況如過馬路般,未踏出馬路都不能指某人亂過馬路,反之若某天晚上有一位人士望著樓宇的水喉,身上又有爆竊工具,警員便能以有理由相信他將會犯罪而搜查該名人士,藉以避免一宗罪行發生,故需要小心研究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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