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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僱主照出飯鐘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4-0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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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最低工資實施在即,有不少無良僱主採取扣起「飯鐘」、減工時及裁員等各種政策以減低成本;然而,仍有部分良心僱主寧願減少盈利,也要確保僱員福利有增無減,換來僱員的忠心效力,也換來良好的勞資關係。有工會訂立《良心僱主指引》,呼籲僱主向僱員提供有薪「飯鐘」及休息日,與員工分享經濟成果。

 鄭德烈(見圖)經營一間聘有10名員工的小型餐廳,所有員工本已享有有薪休息日及用膳時間,月薪介乎7,500元至10,000元不等;最低工資實施後,1名月薪7,500元的侍應,工資未符時薪28元的規定。在食材價格飆升、經營成本暴脹之下,鄭德烈寧願減少盈利,向該名員工加薪至8,400元,並維持既有的福利。

指勞處指引含糊 促立法界定

 他認為,最低工資對他的餐廳影響不大,反而食材及租金價格上漲才是最大壓力。他指出,不少食客亦不介意餐廳輕微加價,但現時無意加價,如果日後成本有壓力或會考慮加價,但強調不會削減員工福利,呼籲其他僱主亦不應動輒削減員工福利。

 他又指出,不會因最低工資實施而向高薪員工加薪,因每年均會全體調薪,而且去年底才加薪5%。他認為,勞工處的《最低工資指引》非常含糊,認為當局應立法說明休息日及「飯鐘」應否有薪,不應將責任推卸予僱主與員工自決,否則有可能會造成衝突。

業主寧加管理費 拒待薄看更

 另外,屯門一個私人屋苑的法團起初評估倘跟隨最低工資調薪,法團或會出現赤字,故要求管理公司更改40多名保安員合約,扣起「飯鐘錢」及取消有薪休息日。但大部分業主認為,有關做法有違立法原意,不願當「無良僱主」,而且維持沿用的計薪方法,管理費只會增加3%、住戶每月僅多付15元。最後業主同意加管理費,保障保安員福利。

 一個工會自行訂立《良心僱主指引》,促請僱主遵守合約精神,並保留原有福利及考慮向員工提供有薪「飯鐘」及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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