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農業部網站消息,農業部辦公廳昨日(3日)發佈關於開展「護漁2011」海洋漁業執法行動的通知。通知要求,本次護漁行動要以規範漁船管理、維護正常作業秩序、穩定安全生產形勢為目標,以繼續整治44.1千瓦(60馬力)以上漁船標識和打擊海上暴力抗法為重點。
通知指出,各海區漁政局、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盡快部署開展今年的護漁工作。
通知稱,要堅決查處套牌漁船和「三無」船舶。對海上發現的套牌漁船和「三無」船舶,各地不得採取現場罰款放行措施,要第一時間報告本海區漁政局,由海區漁政局指定辦案機構,辦案機構結案後及時報海區漁政局和我部漁業局、漁政指揮中心備案。
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查處漁船標識不規範行為。加強港口和海上執法檢查。對隨意塗改漁船標識、不標識或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要嚴格依法依規查處。對未經整改即離港的,及時通報海上執法人員重點監控和查處。
整治套牌船 加大懲處力度
嚴厲打擊海上暴力抗法現象。各省(區、市)漁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邊防部門的溝通合作,研究制定應對海上暴力抗法行為的工作預案。對海上治安案件或有暴力抗法行為的,按照海查陸處的原則處理,認真做好取證工作,及時移交並配合公安邊防部門處理。
充分利用漁業油價補貼政策,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漁業生產的,視情節不得補助或扣減補助。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違規漁船「黑名單」制度和公示制度,結案後第一時間將案件資訊錄入漁政執法檢查與處罰資訊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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