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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墓地要價高昂,難怪工薪族抱怨「死不起」。圖為內地一處墓園。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隨著清明節的臨近,此前備受關注的「天價墓地」話題又陷入了「20年使用期限」的爭議漩渦。就在社會各界紛紛呼籲立法保障「死得有尊嚴」時,相關法規的修訂因爭議太大,屢次難產。
事實上,殯葬行業的暴利已為人詬病多年,各種亂象層出不窮,「陰宅」甚至貴過「陽宅」。壟斷經營、成本高昂,服務質量低下,令不少百姓大呼「死不起」。
京高價墓地達百萬元
以北京為例,近年北京墓地的價格都在萬元以上。而頗受富貴族青睞的亭子墓,標價更在數十萬元以上,有的標價甚至高達百萬。不僅僅是墓地,跟殯葬相關的各種產品、服務價格也都越來越高,且越來越離譜,殯葬業更是連續多年「榮登」暴利行業排行榜,在許多人的心目中,殯葬服務已離公益性服務行業越來越遠。
工薪族抱怨「死不起」
在葬費用不斷攀升的情況下,最無奈的當屬工薪階層,既享受不到政府對特困人群的喪葬優惠政策,也不能似大款般能為身後事一擲千金。而由於殯葬消費的特殊性,這些工薪族在抱怨「死不起」的同時,也都還得乖乖「埋單」。
針對殯葬暴利點在何處的問題,有分析人士表示,商業炒作、土地稀缺、政策法規指導無力、市場供需緊張等都是主要原因,而根源則在於行業壟斷。殯葬業行政管理和事業經營合二為一的現象,一直長期存在,高度的壟斷經營導致了管理不力,給經營者巧立名目、漫天要價以可乘之機。
公墓20年使用期爭議不斷
另外,近日,關於公墓「20年使用期限」的話題,爭議不斷。根據民政部1992年發佈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如今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出現公墓20年使用期屆滿,面臨續收管理費的問題。
有專家認為,按照土地節約使用的原則,設定一個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從目前來看,墓地使用期限設定為20年似乎不太符合當前中國民眾的需求,應當適當延長墓穴使用年限。
修例抑或立法存爭議
關於殯葬立法問題,從2002年起,民政部就已開始進行《殯葬管理條例》修訂的調研工作,2005年,國務院法制辦將修訂該條例正式列入當年立法計劃。2007年,《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佈徵求意見,其中明確殯儀館為非盈利性機構、嚴禁任何人炒買炒賣公墓,因而一度被輿論寄予「終結殯葬暴利」的期待。
然而歷經數年,這一規範殯葬服務市場的基本法律仍處於「難產」狀態。國務院法制辦官員也曾公開表示,「修訂條例的進展遇到了諸多困難。」有內地媒體分析稱,這意味著所涉殯葬問題因爭議太大已明顯放緩修訂進程。
據報道,《殯葬管理條例》中爭議較大的,包括墓穴是否作為人的基本服務需求由政府提供保證,以及經營性公墓的發展走向。此外,是修訂《殯葬管理條例》,還是制定殯葬法,也存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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