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王國興(中)促港府積極考慮將飯鐘列為有薪,樹立良心僱主榜樣,起帶頭作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啟源)港府將於下周一(11日)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交代約4萬名政府外判工在最低工資實施後的合約安排,飯鐘及休息日是否計薪成為最大焦點。消息指,政府有意向外判商補貼現有合約與法定最低工資之間的薪金差額,並會向外判工支付有薪休息日;飯鐘方面則會按原有合約處理,現時飯鐘無薪的外判工,未來飯鐘亦不會計薪。工聯會認為,政府只做半個「良心僱主」,促港府不要斤斤計較,應為外判工提供有薪飯鐘,以起帶頭作用。
現時仍有大批政府外判工薪金未符合法定最低工資時薪28元的要求。消息指,港府有意向外判商作出補貼,補償現有合約與法定最低工資之間的薪金差價,政府亦願意為外判工支付有薪休息日,但就不會提供有薪飯鐘。消息透露,政府會參考現有合約去處理外判合約安排,對於部分原本不獲有薪飯鐘及休息日的僱員,政府將會二擇其一,選擇為其中一樣作補貼。當局將在下周一的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公布最新安排。
新標準合約 列明工資工時
另外,港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政府為進一步保障外判工權益,正制訂一份建議標準僱傭合約。承辦商須在標準僱傭合約中,清楚列明外判工人的每月工資、工作時數、支付工資的方法等。新標準僱傭合約的特點包括︰僱主提供任何名義的津貼,不能計算在每月工資內;在僱員同意下,所有工資須以自動轉賬方式,直接存入僱員的銀行戶口;承辦商亦須負責一切經營及行政成本,以及固定資產及器具的損耗,不能向僱員收取任何費用或按金。
王國興建議 考慮有薪飯鐘
文件又指出,立法會曾向當局建議在標準僱傭合約內訂明,僱員的正常工作時數須計入用膳時間,但港府認為,如將用膳時間計入正常工作時數,會造成廣泛影響,但承諾會研究在標準僱傭合約所採用的相關字眼。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政府只為外判工提供有薪休息日,但拒絕支付有薪飯鐘,猶如「做事只做一半」,建議港府積極考慮將飯鐘列為有薪,樹立「良心僱主」的榜樣,以起帶頭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