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內可執行
1.專業發展:現時軍裝警員須入職滿3年及完成機動部隊(PTU)訓練,方可調任CID。有關規限會降低:軍裝警員入職滿2年及修畢刑偵課程,便可申請加入CID。分區指揮官也可推薦有潛質人員加入CID。
2.創造事業發展機會:CID可到重案組實習6個月,會在西九龍及新界南兩個總警區推行先導計劃。18個月後檢討,期望增加警員向上流動的機會。
3.刑事調查人員學長計劃:由警長或警署警長擔任學長,教導快將畢業學警的刑偵技巧。
4.區刑事調查隊替更隊:在全港19個警區設立替更隊,每隊8人,由完成刑偵訓練的軍裝警員出任,頂替CID因放假、上庭作供、訓練時等職位。
5.總區刑事支援中心:在西九龍及新界南兩個總警區推行先導計劃,成立由1名警長及8名警員組成的支援中心,代CID處理派遞文件、取閉路電視片段等行政工作;招募軍裝警員,毋須刑偵經驗。
6.精簡調查程序:綜合及精簡現時的調查案件程序。
7.改善逾時工作補償:增加逾時工作補償預算至3,000萬元。
8.成立偵緝訓練中心:改革現有刑偵訓練課程內容,預計2013年初落實。
9.加強海外訓練:聯絡海外警隊,提供海外受訓機會,擴闊視野。
10.維持連續性:維持初級督察工作的連續性。
有待詳細研究
11.確認專業地位:在警隊架構確立CID專業地位。
12.建立專業形象:建立CID分享及溝通平台。
13.增強交通便利安排:提供其他交通工具予CID,更便利執行任務。
14.提供工作相關津貼(類似現時的刑偵津貼):研究津貼的定位、如何發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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