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的遺產代理人,日前遭盤谷銀行入稟高等法院,指林百欣於1993年為一間公司任擔保人,向盤谷銀行借貸100萬美元,惟該公司至今年3月拖欠盤谷銀行180萬美元。盤谷銀行現向林百欣追討欠債連律師費,港幣1,400萬元。
原訴為泰國盤谷銀行,答辯人為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的遺產代理人。入稟狀指,公司Gold 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於1993年12月6日,向盤谷銀行借貸100萬美元,林百欣任借貸擔保人。惟直至今年3月7日,Gold Master拖欠盤谷銀行180萬美元,現向擔保人即林百欣的遺產代理人追收款項連律師費。
生前為麗新集團主席及亞視永遠名譽主席的林百欣,於05年因急性肺炎引發併發症逝世,享年93歲。被尊稱為「林伯」的他是由紡織、製衣業轉營地產的商人。林伯原經營製衣出口,1947年成立麗新製衣,並於1972年將麗新上市,70至80年代進軍地產業,1988年林夥拍富商鄭裕彤曾接手管理亞視,1997年林百欣因在台灣涉嫌賄賂被捕後,亞視改由封小平為首的集團購入,林於1999年被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行賄罪成立判刑3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林後來獲保釋外出返港,並多番為案件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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