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美國國務院發表2010年度人權報告,在提到香港特區人權情況時,聲稱香港市民參與和改變政府的能力有所限制,立法會權力有限,社會各個界別在立法會的政治影響力並不均等,社會對少數族裔有偏見。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時稱,行政機關制定及執行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民意,同時重視立法會作為反映社會意見的重要渠道,並配合立法機關的工作;又指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最終新聞從業員必須自行維護行業的誠信。
政改大增民主成分
政府發言人就報告對香港的評論作出回應,重申立法會去年通過政改方案,大大提升2012年選舉的民主成分和擴闊參政的空間,明年立法會選舉,所有登記選民都將會有兩票。行政機關一向重視立法會作為反映社會意見的重要渠道,並配合立法機關的工作,行政和立法機關會繼續按照《基本法》辦事。
基本法保新聞自由
此外,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保障。特區政府堅決維護言論和新聞自由,並且提供合適的環境,讓新聞業在最少的規管下自由蓬勃發展;香港的傳媒向來都積極監察政府,廣泛並自由地評論本港及外地的新聞,以及政府的政策和工作。
平機會助少數族裔
政府亦一直致力消除歧視和促進少數族裔人士的平等機會,於09年7月全面實施的《種族歧視條例》對所有人免受種族歧視提供了法律保障,平等機會委員會負責執行,並在社區宣傳種族平等。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於去年4月向各部門就促進種族平等,以及讓少數族裔人士能平等地使用主要公共服務方面提供指導,又於09年設立4個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至今已有逾5萬人次受惠於相關語言訓練、融和活動及課後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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