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菲律賓軍方上周三在塔威塔威省海域,拘留一艘香港註冊漁船,以及17名船員和香港籍船長,並聲稱在船上搜出大批軍火,懷疑船隻涉嫌走私軍火和非法捕魚。但事隔一日,菲軍方發言人澄清事件純屬誤會,指船員並無從事非法行為,所有軍火亦有文件證明。
菲律賓軍方發言人最初聲稱,漁船涉嫌非法偷運武器及毒品入境,並非法掛上菲律賓國旗,在錫布圖島及錫坦凱島附近水域非法捕魚。軍方聲稱在船上起出2枝M14步槍、4枝M16步槍、1枝裝上M203手榴彈發射器的M16。
但到昨日,同一名軍方發言人澄清指控,稱證實漁船並非進行非法捕魚,而是接載7名中國商人在當地視察海藻養殖活動,船上其餘11名菲律賓人當中,有5人是菲律賓現任警員,以及兩名退休警官和空軍軍官,負責提供保安。 ■《菲律賓每日問詢報》/菲律賓《棉蘭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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