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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敏慧)港府公布7大措施限制非本地孕婦來港分娩,當中包括拒絕高危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以紓緩婦產科及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迫爆」問題。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措施有可能被人質疑「揀症」,但產前檢查不足會影響孕婦安全,確有需要限制,當局會有指引協助業界區分高危孕婦。至於丈夫是港人的內地孕婦,局方表示若孕婦長期居港並定期接受產前檢查,會考慮酌情處理,讓高危孕婦在港分娩。
梁卓偉:港人內地妻可酌情
梁卓偉昨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現時來港生產的內地孕婦,通常只在產前2至3個月,才來港接受一次產前檢查,次數明顯不足。他表示,患有高血壓及懷有多胞胎的高危孕婦,應每2至3星期檢查一次,若檢查次數過少,母子也有危險,有需要加以限制。他表示,當局會推出指引讓前線醫生、護士及助產士參考,但由於每個個案情況不同,例如高危內地孕婦的丈夫為港人,她已住在香港,或較方便來港,可定期接受檢查,可酌情處理。
衛署派證 打擊中介蠱惑招
梁卓偉指出,留意到無良中介公司,安排內地孕婦未足月剖腹產子,導致新生嬰兒需要轉介至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的個案增多,部分中介更雙重發出預約證。他表示,日後由衛生署統籌預約證,中介無法使出「蠱惑招數」,能有效打擊上述情況。
至於產科及兒科不勝負荷,當局認為增加醫療設施和床位,可能會影響部門人手資源問題,局方將聯同公私營醫院檢討及制定服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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