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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法定最低工資今日正式實施,香港勞工史揭開新一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首個法定最低工資今日正式實施,香港勞工史邁向新的里程碑。低薪職位是否從此絕跡?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條例生效前夕,有僱主疑利用法例「真空期」招聘大量廉價勞工,在勞工處刊登多份本月(5月)上班的職位空缺,換算後時薪最低僅20.6元,多數招請清潔工及理髮學徒。有僱主直言不諱:「這份工是1年合約,完成後再談續約條件。」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稱不排除有僱主心存僥倖,趕在條例實施前聘請廉價勞工,當被查出才「詐唔知」,他促請勞工處嚴厲執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瀏覽勞工處互動就業網絡刊登的職位空缺,發現多個本月上班的招聘廣告,工資未符時薪28元的法例要求。其中,大埔一間理髮店聘請1名髮型師助理,月薪5,000元,另加佣金約500元,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時逾10.25小時,換算為時薪20.6元。記者佯裝應徵者致電該店,記者再三追問:「薪金符合最低工資要求嗎?」對方支吾以對,其後不耐煩地說:「這份工是1年合約,完成後再談續約條件,面見時再談吧。」
招聘「機關算盡」 薪酬「得低且低」
另有僱主聘請在元朗工業區工作的全職清潔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時8小時,月薪僅4,400元,時薪僅21.1元。記者致電試圖應徵,對方明確表示月薪僅4,400元;但當記者表露身份再詢問對方時,負責人卻叫記者5分鐘後再致電,其後致電時負責人「改口」表示,月薪已改為6,048元,略高於法例要求。
另外,也有僱主在薪金上「計到盡」,其中一份廣告招聘一名清潔工,每天工作5.5小時,每周工作6天,月薪為4,004元,換算後時薪沒多沒少正是28元。
工聯會促嚴執法 杜絕「心存僥倖」
黃國健表示,確實有部分僱主未清晰了解最低工資條例的要求,或因招聘廣告未更新,以致出現不少未符最低工資要求的職位,但也不排除有僱主蓄意「詐傻扮懵」,趁法例未生效前肆意聘用廉價勞工,部分僱主更認為實施初期勞工處會寬鬆執法,即使被查出,亦不會作出檢控。他說:「就算被查到,僱主也可以推說不知道詳情,會即時糾正,期望可逃避法律責任。」他認為,部分求職者或不清楚最低工資而被僱主蒙騙,部分弱勢求職者甚至會接受低於最低工資的工作,促請勞工處在條例實施時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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