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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新立法會大樓建設一波數折,繼日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透露大樓建築期有所延誤後,立法會綜合大樓餐廳營運招標工作亦遇上阻滯:截至上月28日招標期屆滿為止,都沒有餐廳營運者願意入標。有議員透露,由於新大樓共有3處提供飲食的地方,加上無論食物及飲品均「限價」,條件太辣,對業界毫無吸引力,造成「流標」。
議員嘆可能「無飯食」
負責立法會新大樓餐廳招標工作的評審委員會主席李華明昨日向傳媒訴苦,指議會搬入新大樓後,可能會「無飯食」:在新大樓餐廳招標時,美心集團,及2間中型的中式飲食集團曾經索取標書,秘書處並舉辦過簡介會,向有興趣者介紹情況。他們原計劃可於6月底決定新大樓餐廳的中標營運者,並提供3個月免租期優惠,讓經營者裝修及進行廚房運作等前期措施,但最終招標期截止時,3間有意營運者最終均沒有投標。
條款苛刻奶茶規定10元
有議員則透露,立法會新大樓內共有3處地方提供飲食,包括地下約1,900呎的餐廳,服務公眾、職員、記者等,二樓的宴會廳為議員開會時專用,三樓並設有咖啡廳,而是次招標的僅為地下的餐廳。
他坦言,經營餐廳的投資成本不菲,單要設立一個具規模的廚房已需100多萬元,而立法會的招標條款亦過於苛刻:不同食肆有不同的撚手小菜,但立會的招標條件就有指定的菜單,要求經營者跟進,更規限食肆的收費,如一杯奶茶就規定在10元,令經營者根本「無肉食」。
飲食業者籲立會放下身段
該議員引述某飲食界人士所言:「他們(食肆經營者)認為免不過都不會投(立會餐廳)來做,因為議員要求多多,少少東西都執到正一正,一有不妥就立即投訴,又要求價錢不能太貴,無形中增加經營者的經營成本,除非想省招牌,否則不會有人有興趣。」他認為,立法會應放下身段,多聽外界的意見,不應甚麼事都要「硬性規定」,應「過得自己、過得他人」。
據悉,立法會負責有關招標工作的委員會下周會舉行會議,研究修改招標條款,望吸引更多「有志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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