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比數通過收緊《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法案委員會主席等有權命令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立即退席。連番在議會鬧事的「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揶揄其昔日同黨「長毛」梁國雄的「掟膠樽」行為是「做騷」,並狠批支持修例的民主黨及公民黨是「垃圾」,聲言此事反映反對派已經分裂,更「上綱上線」地稱,這個缺口打開後,倘日後有2/3議員同意個別議員行為不檢,他們的議員身份也隨時會被褫奪。
黃毓民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否認他們的行為「教壞細路」,聲言很多議員「不看文件、不讀書」,在發言時語無倫次,才是教壞細路,又稱自己與同黨的陳偉業是「以行動突顯議會的不堪」,而非像「長毛」般「做騷」。
他又聲言,自己身為立法會資訊科技委員會主席,一定不會要求委員退席,最多休會處理,「就算有人埋虧著我個鼻講粗口鬧我,我都唔會趕佢出去」,又稱「建制派郁我預驉v,但民主黨8票及公民黨4票支持修例,是歷史上「議會政治最可恥的一天」,「他們是什麼『民主派』,成班都係垃圾,歷史會記住佢地」,「白鴿黨(自己)鵪鶉,為何要令以後的『民主派』鵪鶉?」
黃毓民揚言,會與陳偉業商討下一步行動,包括「以身試法」,更不排除發動群眾包圍議會。
何俊仁:只為會議順利
就黃毓民發炮狂轟,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在接受訪問時說,理解部分議員以暴力行為表達意見,但認為委員會主席有責任維持會議正常及順利進行,當主席向行為不檢點的議員警告不遂時,要求對方離開會議廳,是主席最低限度的權力,而這個方法以往亦行得通,能夠盡快恢復議會秩序。
譚耀宗:大家忍無可忍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重申,今屆立法會會期內已經發生28次相關行為,通過修例反映議員對議會內的暴力行為忍無可忍,而外國議會同樣要求議員講道理、守規矩,倘有人希望用激烈行動表達意見,大可於立法會外進行。
多名聽眾在節目中亦支持修例,黃先生坦言修例後力度仍不足,擔心有議員濫用制度,乘機不用開會履行其責任,建議進一步要求違例人士「補鐘、罰錢」。有人則不滿民主黨成員「跳海」抗議,卻「剝奪」其他議員的表達權利,是「多重標準」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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