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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楊家豪(右)與警員周熾明(左)早前就廟佳桑拿妨礙司法公正案出庭應訊。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兩名探員,於「廟佳桑拿案」審訊期間,在區域法院證人房內討論案情而被偷錄,後被辯方將偷錄內容呈堂。2警早前被裁定2項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法官昨判刑時指2警或許是因正義理由為出發點,但若手法屬非法,則必須承擔後果,判2警分別入獄2年3個月。
影響舉足輕重 法院作供重操守
被判囚的2警分別為34歲警長楊家豪及35歲警員周熾明,均為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的探員。法官游德康判刑時引用過往有關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例,指本案是嚴重案件,以警員身份觸犯條例更加嚴重,警員作假證供會令整個系統崩潰,導致警方不再獲市民信任。這些控罪要有即時監禁的懲罰,顯示公眾對這些行為的厭惡。
游官續指,明白2警沒有刑事記錄,且對警隊貢獻良多,只是一時行差踏錯,雖然本案在同類案件中不是最嚴重,但警員每日需要在各級法院作供,操守行為非常重要,而這些行為對整個司法機構有舉足輕重影響,無論他們的出發點有多正確,或許他們是為正義,但若然手法是非法,所有警員都必須承擔帶來的後果。法庭亦明白判刑會對2警造成翻天覆地改變,身為警員入獄更是令人難過,故將3年量刑起點扣減9個月,各判入獄2年3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2警在案件中並無明顯個人得益,亦沒有像以往案件中為了幫朋友洗脫罪名而犯案,加上2人自中學畢業後已加入警隊,服務警隊多年,此次犯事已失去工作及長俸,即使短期監禁已足夠阻嚇。另外,2人又深受同僚愛戴,希望法庭輕判。
屢獲嘉獎 總警司寫求情信
2名被告的背景報告顯示,他們加入警隊多年,駐守多個警區,曾獲多次嘉許及獎項,且為人有正義感,對工作熱愛,家人及同事均有為其撰寫求情信,包括有總警司及高級督察等均對他們工作表示滿意,對2人入獄感到可惜,希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2004年O記派e底於尖沙咀及佐敦的4間按摩院蒐證,最後令9名人士被控以涉串謀經營按摩院等罪,2名作證警員於2007年在法庭審訊期間,在區域法院8樓的證人房內,討論作供完畢的口供,及商討如何給予法庭下一步證供。於同年底,辯方向法庭呈上該段偷錄對話,令按摩院中所有被控人士脫罪,2名警員更因而被拘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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