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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郝君兒)隨著手機日漸趨向智能化,市民利用手機上網、下載等,已是十分普遍,但消委會過往也不只一次揭發一些濫收費用的手機陷阱,如免費Wi-Fi變巨額數據漫遊費、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被多徵收增值服務費及濫收「短訊費」等。
一名市民到內地公幹時,將私人手機號碼飛線至公司手機,並在內地接聽過一個歷時1分多鐘的來電,及後卻被徵收兩筆漫遊費及一筆長途電話費。
不少市民曾在外地酒店使用免費Wi-Fi服務上網,手機卻在無聲無息下自動轉為GPRS,最終被電訊公司徵收巨額數據漫遊費。
試用增值服務 小心被宰
濫收短訊及資訊服務費的現象亦屢見不鮮,銷售員很多時都會向客戶推介手機增值服務,並提供免費試用優惠,但有市民表明不需要該些增值服務後,卻發現被徵收每月110元音樂與娛樂資訊服務費。亦有不少資訊公司以免費登記作招徠,隱藏其他收費服務,並不斷發放短訊,向客戶收取「短訊費」。曾有市民投訴稱,兒子誤墮聲稱「免費」登記的交友網站,在短短一周便累積逾9,000元短訊費。
消委會提醒市民,假如有需要在海外使用數據漫遊,外遊前應先向流動網絡商了解清楚數據漫遊服務的收費及使用條款,外遊時亦應暫停更新內容功能,避免有關更新被納入數據用量。當使用免費Wi-Fi服務時,消委會指消費者要留意裝置有否自動改以GPRS或3G上網;為保安全,應將手機設定為「手動」選擇網絡,以避免出現「跳網」,經非特定網絡傳輸了數據,會被收取標準收費,令最終帳單銀碼失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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