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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郝君兒、譚靜雯)不少家庭均有聘請家傭幫忙煮食、做家務等,而僱主須為家傭購買工傷補償保險。消委會數字顯示,去年共收到3宗有關家傭保險的投訴,2009年則有6宗,主要涉及索償及保費爭拗。一宗個案是外傭因嚴重牙石引致急性牙肉發炎,須即時清除牙石,治療後,外傭僱主向保險公司索償,但被指該次只是洗牙,並不屬於承保範圍,拒絕賠償。
消委會分析15間保險公司提供的30個家傭保險計劃,發現保險計劃主要分為基本保障計劃及綜合保障計劃,一年保費由240至450元不等,主要涵蓋法定僱主責任保障、傭工於工作期間因意外導致身體損傷的相關醫療費用及公眾責任保障,而大部分保險計劃提供外科手術及住院費保障,保額每年由2萬元至10萬元不等。此外,有17個計劃提供門診醫療費用,保額每年由2,000至4,500元;亦有17個計劃提供緊急牙科費用保障,保額每年由1,000至3,000元不等。
宜仔細推敲不保範圍
不過,朱先生於2009年7月經僱傭公司介紹,透過保險代理購買了一份為期2年的家傭保險,保障內容包括緊急醫療服務。朱先生的外傭在大半個月後出現面腫徵狀,經牙醫檢查後,發現她因嚴重牙石引致急性牙肉發炎,須即時清除牙石。事後朱先生向保險公司索償,但保險公司回覆指該次為洗牙,並不屬於承保範圍,拒絕賠償,朱先生於是向消委會投訴及要求跟進。
消委會提醒僱主為家傭購買保險前,應搜集多個保險計劃的資料,研究保障範圍及不承保事項,亦須留意部分醫療開支設有墊底費,而診治費則設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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