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案中男童小小年紀已承受沉重壓力,除平日上課,還須依從父母定下的「每日清單」,參加各類型課外活動。事發時年僅7歲半的男童昨在庭上透露,暑假也被編排緊密的活動,每日只有5至10分鐘玩樂,亦會因未能完成活動而遭父母責罵。
每日學習至晚上12點
男童稱,平日放學返家完成功課後,還須完成母親給予的不同學科補充練習,才能有5至10分鐘玩耍,每天學習至晚上11至12時才能睡覺。他指現在情況已改善,每天增加玩耍時間至30分鐘。
2009年案發時正值暑假,男童要上不同學科的補習班之餘,還須學習普通話;運動方面,男童會練足球及乒乓球,所學樂器也要「中西合璧」,每周均須花時間練習鋼琴及古箏,活動一個接一個。
做錯作業遭父親責罵
男童亦提及父母對其學習著緊,母親會一早定下「每日活動清單」,讓男童選擇不同練習的先後次序後,便交菲傭負責看管。男童形容自己一直害怕會因未能完成清單上的活動而遭母親責罵,並曾因做錯作業而遭父親責罵,他坦承曾因此向母親「講大話」,但強調自己在庭上所述全是事實。據悉,男童母親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任職護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