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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仲裁中心 辦公室面積倍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6-0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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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昨日在推廣新《仲裁條例》的酒會上,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王桂壎合照。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特區政府和法律界近年積極推動仲裁服務的發展,早前修訂已沿用幾十年的《仲裁條例》,希望加強香港的仲裁中心角色。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昨日於推廣香港仲裁服務的酒會上再宣布好消息,政府將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供額外地方,擴展其位於交易廣場第2期的聆訊及辦公設施,使現時的辦公室面積可擴大一倍,以應付整個地區的仲裁服務使用者的需求,包括來自內地的需求。「新《仲裁條例》生效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擴大辦公地方後,香港在提供最佳的仲裁軟件和硬件方面,均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黃仁龍:可吸更多機構來港

 律政司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昨日合辦推廣香港仲裁服務的酒會,黃仁龍於會上表示,特區政府有決心與業界共同努力,推動香港發展為亞太區內首屈一指的仲裁中心,因此決定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供額外地方,令辦公室面積倍增至約1,270平方米。「增設聆訊設施後,我們亦可吸引更多國際仲裁機構前來香港,情況就如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兩年前在香港開設分處一樣」。

 新《仲裁條例》已於昨日生效,黃仁龍認為,新規管架構令仲裁充分發揮其作為爭議解決機制的潛能,並加強香港作為區內國際仲裁樞紐的實力。新條例訂立清晰的政策,規定法庭只可在條例明文許可的情況下作出干預。

 他又說,新的《仲裁條例》保障仲裁程序及相關法院聆訊的保密性,平衡保障仲裁保密性與保障仲裁各方的其他實質法律權利。雖然條例一般禁止披露關乎仲裁程序及裁決的資料,但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為了讓各方能夠在法律程序中,保障或體現他們的法律權利,或強制執行或質疑某項仲裁裁決,則可披露該等資料。

 黃仁龍相信,雖然有了硬件和軟件的提升,但人才肯定仍然是香港能否成功推動仲裁服務的最重要關鍵,「如我們未能與各位頂尖的法律及仲裁專業人員緊密合作,香港根本無法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範疇脫穎而出」。

 至於新任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王桂壎則表示,中心將投入額外資源推廣新的《仲裁條例》,包括市場推廣和宣傳活動,舉辦研討會和講座,並與業界組織、商界、公共機構和政府部門緊密合作,了解和配合他們在解決爭議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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