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十二五」規劃重要組成部分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與以往的區域規劃和地方規劃相比,改變了過去單純以經濟增長為中心的規劃發展模式。規劃因地制宜的將中國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四類,充分考慮各地資源環境承載力而作出「頂層設計」規劃,是中國在「十二五」期間實現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
深圳土地開發近極限
經過30餘年的快速發展,今天中國資源環境瓶頸日漸突出,特別是一些大城市,由於開發過度已無擴展空間。以上海為例,如果不算周邊的一些海島,上海大約6,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積中,現在已經開發了2,900平方公里,這意味著近一半土地被水泥鋪就。深圳已開發面積約佔46%,由於山地佔深圳土地面積近55%,這就意味著平原已基本全被開發,接近極限。
可用國土僅餘3%
中國科學院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評估指出,中國適宜工業化、城市化開發的國土空間約為180萬平方公里,扣除必須保護的耕地和已有建設空間,今後可用於工業化、城市化開發的面積只有28萬平方公里,約佔中國陸地國土空間的3%,但這28萬平方公里是必須留給子孫的空間。
嚴管限禁開發區域
嚴峻的國土空間現實要求中國必須改變過去粗放單一的發展模式,在國土空間的利用上需要更加科學和集約。四大功能開發區域的劃分和規劃的出台,僅僅是中國實現國土空間發展戰略的一小步,在實施中如何將規劃落到實處,特別是做好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考核和補償,才是未來政策達到效果的關鍵。 ■洪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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