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47歲女保安去年因錢財爭執扼斃母親,法庭未能得知被告有2項暴力案底,法官包鍾倩薇指陪審團及自己都被瞞騙,判刑時斥責控方沒有做到最基本的要求,對控方感到失望,包官認為被告或在陪審團被誤導下逃脫謀殺罪名,建議有關部門檢討,避免事件重演。被告因在嚴重疏忽的情況下誤將母親殺死,遂只酌情扣減刑期,判處6年監禁。
研被告發假誓作出檢控
於審訊中一直營造「好媽媽」形象的被告王文婷(47歲),審訊一周後始被揭發曾有2宗犯罪記錄,包括涉及虐兒。包官表示在引導陪審團時指被告有良好品格,在觀察陪審團得悉被告有案底後露出的神情,顯然自己和陪審團都受騙,她建議律政司日後研究是否就被告隱瞞案底而發假誓作出檢控。有關部門應考慮重新制定向法庭提供被告刑事案底的程序,防止同類案件發生。
包官更於判刑中指出,控方外判大律師劉榮照有足夠時間得知被告是否有案底之人,可惜他沒有查問,警方也沒有提醒,及至審訊時被告辯稱從未跟警方惹上麻煩,還表示只會啞忍長子的虐待,控方當時應該醒覺,加上被告的刑事記錄早於本年4月底已預備好,認為控方要取得有關資料並不困難,斥責控方連最基本的步驟也沒有做好,對他們感到失望。被告或在陪審團被誤導下逃脫謀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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