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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嚴敏慧)有關醫療保險的投訴時有發生。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61宗有關醫療保險的投訴,逾半涉及保險索償或保費爭拗問題。其中,有投訴人因宣傳單張上寫有「終身保障」及「保證可受保至100歲」而購買住院計劃保險。但5年後,保險公司單方面終止合約。保險公司竟解釋「終身保障」是宣傳伎倆,公司有權在每年續保時更改條款。
雖按時繳保費突遭解約
消委會近年收到有關醫保的投訴呈減少趨勢,從2008年91宗,減至去年61宗。今年首5個月,則有16宗。有個案的投訴人於2005年購買人壽、意外、危疾及住院保險,多年來按時繳付保費,亦不曾索償。不過,至去年,投訴人收到保險公司通知終止有關住院計劃,建議選購另1款相類似的住院計劃,但每年保費增加千元。
投訴指隨意改約不公平
投訴人指,原來的保險計劃宣傳單張列明「終身保障」及「保證可受保至100歲」字眼,亦提供不同年齡層的保費表,質疑公司隨意更改合約,對消費者不公平。保險公司回覆指,宣傳單張及保費建議書內的資料僅供參考,保單條款列明每年續保時,有權於30日前通知調整。
此外,有投訴人在公立醫院完成足踝手術後,再轉往另1間公立醫院繼續接受治療。其後,投訴人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賠償遭拒,理由是第2間公立醫院不符保單條款中對「醫院」的定義,指不包療養院、康復院和戒毒所。亦有投訴人指,入院接受磁力共振檢查後索償被拒,理由是有關檢查可於門診進行。
消委會建議市民購買醫療保險時,須仔細閱讀保單條款;保險公司亦應向投保人清楚解釋條款。
政府擬成立監管局保障
消委會指,政府計劃成立獨立的保險業監管局,有助加強保障承保人的利益。
聯會:宣傳手法難規管
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共處理537宗個案,其中305宗已審結。當中,有關住院及醫療的投訴數量繼續居首,佔41.3%。香港保險業聯會承認,醫保投訴近年有所增加,主因是相關投保人持續增長。對於消委會提及的投訴,聯會主席朱永耀估計,大部分為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對條款的詮釋有分歧。至於保險公司的宣傳手法,他坦言難以強制規管。若發現有公司的廣告存有誤導成分,會跟進處理。若涉及保險經紀的銷售手法,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朱永耀提醒消費者,在簽訂保單時,應細讀保障範圍條款,不要只看保額及保費資料。若需要入院,應在入院前聯絡保險公司,了解其手術是否合乎索償條件,並準備相關文件讓醫生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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