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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葛輝事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連續兩天向委員會提交了逾5,000頁的文件,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與前資訊科技總監葛輝的電郵往來記錄、3份評審報告及2份計劃書,全面交代事件始末。有報章引述立法會消息人士稱,該文件「披露」了謝曼怡在有關上網學習計劃交由兩個機構分區執行的說法有變,並質疑她「轉�恁v更顯「別有內情」。謝曼怡予以嚴正澄清,批評有關人等錯誤理解有關電郵內容,該指控並不符事實。
反對派渲染「別有內情」
反對派有心把葛輝事件渲染成政治風波,打擊政府管治威信,在收到文件後即刻選擇性向親反對派傳媒披露內容,聲稱政府一直堅持當局認為計劃應由兩個機構共同推行,但於去年9月的其中一個電郵,謝曼怡就一度表明「一旦其中一個機構不願意合作,可在當中二選一」,質疑這是「突然轉�恁v,更顯事件「別有內情」云。
謝曼怡在回應時批評有關消息人等錯誤理解該電郵的內容,強調自己的原話是「政府這時邀請兩間機構合作,萬一兩機構拒絕合作,便重新採納邀請建議書程序的評審結果,以求在兩者中選出其一推行計劃,在程序上不合邏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需提出合乎程序的方案」,故並不存在所謂「轉�恁v問題。
批報道內容不符事實
就報道聲稱文件亦披露謝曼怡「在去年9月下旬又突然提倡分區合作模式」,謝曼怡反駁指報道內容同樣不符事實,強調當日的電郵正確內容是「我建議你循適當程序向局方尋求批示,提交磋商合作的報告,其中須包括不能妥協的事項、所有合作模式(現階段不應排除由兩間推行機構以地理分區分別負責推行計劃的方案)、底線、預計時間等」。當時,她只是指出不應排除分區推行的可能性,並非具體建議由兩機構分區推行。
指發現評審有疏漏
政府發言人又強調,分區推行乃政府經充分考慮相關因素和因應兩機構磋商失敗所作的集體決定,絕不存在個別官員單方面操控遴選結果的問題,考慮基礎由始至終都是尋求整體為計劃帶來最佳效益的方案。
文件並顯示,在評審報告的初稿中,在結論中指由於社聯獲得最高分,建議計劃交由社聯負責,但葛輝在去年8月出匯報情況時提出建議由兩間最優勝的機構合作推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謝曼怡發覺評審程序中可能有些疏漏,於是尋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同意成立覆檢委員會,擔當相當於投標委員會的角色。同年9月,葛輝就評審工作提交補充資料,維持兩間機構合作的建議,政府對此沒有異議,其後更一度提出由兩間機構合組新公司推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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