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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差距放大、農民工群體等皆具中國特色,需要結合自身實際來解決。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本報指出,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在社會轉型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相比,中國的社會轉型還有自身三方面的特殊性,導致社會矛盾激化,城鄉、地區、群體等差距被放大,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受到爭議等後果。他認為,西方的理論解釋不了中國的現實,而中國的改革也不能走西方老路,需要結合自身實際進行探索。
需走中國式道路解決
首先,中國社會轉型是「雙轉交織」,即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變相交織。一方面既要完成社會轉型的任務,由傳統社會走向現代社會、農業社會走向工業社會,同時還要面臨體制改革的問題,即從計劃經濟轉到市場經濟,這不僅是當年西方發達國家沒有經歷過的,而且中國自身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改革的進程中,也沒有市場經濟自然生存、充分發育的過程,這使得中國社會轉型呈現出異常複雜的局面。
第二,社會轉型客觀上對農民形成了雙重剝奪。改革開放三十年來,農村一共向城市輸送了2.42億初中學歷以上的合格勞動力,但他們沒有獲得與城市同等人群對等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同時城市化在一些地區、一定程度上變成了圈地化,剝奪了農民參與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權,這樣的結構性剝奪導致徵地越來越變成了戰爭,因徵地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佔整個群體性事件的比重越來越高。這也是西方發達國家沒有經歷過的轉型歷程。
第三,中國在社會轉型中二元社會結構沒有完全的破解,反而從客觀上演變為三元社會,農村和城市中間出現了2.4億農民工身份的新群體。農民工既不算農民,因為他早離土了,但又不是城市人口,因為他們居住在城鄉接合部,不具備城市戶籍和城市生活形態。在世界其他國家城市化中就是要減少農民、增加市民,中國沒有做到這一點,演變出一個農民工群體。
他認為,這三大特殊性,至少帶來了社會矛盾激化,城鄉、地區、群體等差距被放大,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受到爭議等三大後果,是中國特色,也必須通過中國式道路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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