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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浸法對環境影響甚大。
今年2月份,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佈《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將從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有利於提高稀土產業准入門檻,加快轉變稀土行業發展方式,推動稀土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據了解,《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稀土工業企業生產工藝、生產裝備的特點和原輔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業企業生產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為控制項目,對稀土行業廢水、廢氣和放射性物質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
破壞植被土壤水源
據悉,以中國南方離子吸附型稀土礦為例,其開採先後經歷了池浸、堆浸和原地浸礦三種不同的工藝,都會對地表植被、土壤、水源造成污染。其中池浸法已逐漸被政府禁用,但因操作簡單、成本低,仍有人非法使用。此外,稀土礦萃取分離過程中需使用大量的酸鹼、萃取劑等化工原料,會產生大量的廢氣、廢水、廢渣,對環境污染也很嚴重。
堆浸法的生產過程與池浸法類似,但堆浸法普遍使用大型機械採挖、裝運,生產規模比池浸法大,同樣會對地表植被造成很大破壞。原地浸礦法拋棄了堆浸工藝直接破壞水土的做法,能夠降低對植被的破壞程度。表面看是減少了水土流失,但隨著時間推移,容易造成山體滑坡,甚至崩塌。而且原地浸礦法中使用的硫酸銨溶液不可能完全有效回收,殘餘的硫酸銨溶液滲入土壤和水源也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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