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洪嘯 北京報道)「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形成原因十分複雜。」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認為,最突出的是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匹配,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花錢的地方太多,而又嚴重缺乏資金。
此外,一直以來外界也認為2008年底出台的「4萬億」投資方案是造成地方債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審計署這次的數據也給予這一說法以支持。
數據顯示,地方債務餘額中,有51.15%共計5.48萬億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舉借和用於續建2008年以前開工項目的。從數據看,僅2009年至2010年兩年增加的地方債就高達5.22萬億,規模甚至超過「4萬億」投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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