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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在傳統中國文化中非常重要,其可連結兩個家族,令社會更團結。男女婚姻最主要目的是為家族繁衍,在重男輕女的社會制度下,女子在婚姻上處於明顯弱勢,妻子要「夫唱婦隨」,守「三從四德」,而為保障男性地位,更有可正規休妻的「七出之條」。
但近代中國的婚姻觀已有很大轉變,不再實行一夫多妻及可休妻等制度,男女地位差異縮減。婚姻不再是父母之命,變得著重情投意合,自由戀愛,不受約束。若男女雙方婚後出現問題,未能解決,可協議離婚。
內地離婚率連續7年遞增
據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顯示,內地今年一季度共有317.6萬對夫妻辦理結婚登記,但離婚率亦高達14.6%,離婚率連續7年遞增。2007至2010年的離婚登記數分別為320.4萬對、356.1萬對、404.7萬對和451.6萬對。當中在北京和上海等一線城市的數字最突出,據2009年第三季度民政統計季報顯示,北京和上海的當季度離婚率分別達20.6%及23.9%。有專家認為,在婚姻觀轉變的過程中,組織及社會輿論等傳統約束逐漸喪失;新的責任和約束又沒有很好地建立,是造成中國社會離婚率不斷攀升的癥結。同時,離婚成本低亦促使離婚時的輕率。
港夫婦離婚變平常單親家庭日多
近數十年來,本港以離婚告終的婚姻數目大增,1976年頒准共809份絕對判決,在1986年增加至4,257份,升幅超過425%。至2006年更頒布17,424份離婚令,夫婦分手和離婚變得平常,單親家庭日益增加。究竟離婚率急增,是反映婚姻關係的神聖和�琱[性備受侵蝕,道德水平漸趨敗壞,危害家庭生活;還是只不過反映出一時間自然而然的社會發展? ■香港文匯報記者 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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