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的地位經過多次社會文化變革後有極大轉變。從清末不再纏足、辦女學,以至辛亥革命婦女參政。國民黨政權時期,五四運動衝擊封建禮教,婚姻自主、婦女解放等思想深入民心。婦女可參政、從軍、任教、從藝或做工等,並出現第一部民法規定婚約應由當事人自行訂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 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