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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暑乏保障 張建宗解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07]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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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建宗坦言,目前中暑未納入《僱員補償條例》中。香港文匯報記者潘政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踏入炎夏香港天氣持續酷熱,中暑個案屢有發生,日前更有駕駛俗稱「熱狗」無空調巴士的司機疑工作期間中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今年5月初至上月中,香港發生逾27宗中暑個案,當中最少9宗在工作期間發生,目前勞工處只針對酷熱天氣發出預防中暑的指引,中暑亦未納入《僱員補償條例》中,同時職安條例的保障範圍也沒有包括職業司機,原因是馬路上出現的危害因素不是僱主所能控制,因此難以包含在內。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有關規定令職業司機雙重「不受保」。

僱主須確保僱員工作安全

 酷熱天氣下工作增加中暑風險,從事戶外工作更加高危,張建宗昨日在回應勞聯議員李鳳英質詢時表示,今年5月初至上月中,逾27宗中暑個案中有1/3、即9宗是在工作期間發生。

 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港府立法強制執行勞工處的《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指引,並檢討《僱員補償條例》,簡化僱員在工作期間中暑引發併發症及導致身體受傷而追討補償的程序。張建宗回應指,現行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已規定僱主須確保其僱員的工作安全和健康,勞工處每年夏季會巡查中暑風險較高的戶外工作地點,若發現有僱主違反法例規定,例如沒有提供飲用水,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

 張建宗指出,《僱員補償條例》已訂明僱員如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包括在工作期間中暑導致意外並引致受傷或死亡的情況,僱主須負起補償責任。但由於中暑事故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環境、工作及個人等因素,不能單以僱員出現中暑的症狀而硬性將中暑納入該條例保障範圍內。

 就日前巴士司機懷疑中暑個案,當局已向巴士公司提出,在炎熱天氣下避免使用無空調的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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