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30歲補習教師2度在九龍區幼稚園門外觸摸2女童的手,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2項遊蕩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有潛在精神病,恐會再犯事,拒絕他保釋,還柙懲教署看管;期間索閱感化、心理及精神分析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判刑。
患潛在精神病被拒保釋
被告鄧偉豪,報稱在一所補習學校任教中六數學科,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十分喜歡小孩,又援引精神報告,指他患上發展障礙症(developmental disorder),需要的是幫助多於懲罰,故希望可判以感化令,令他在督導下重回正軌。
然而,裁判官反駁指,遊蕩罪名雖輕,但案情嚴重,被告2度拖住女童的手,在外界眼中,已有進一步行動的嫌疑,加上控方提及他2003年有被判12個月感化的非禮罪同類案底,乃決定索閱更多相關報告再宣判。
案情指,被告於本年4月18日在九龍城聖羅撒幼稚園外,尾隨一名菲傭接5歲女童放學,至寓所樓下,趁菲傭鬆手按大廈密碼之際,捉住女童手腕,事主受驚掙脫,幼童家長聞訊後,即通知校長注意;至5月17日,被告以相同打扮,遊蕩於該幼稚園門外,校長暗中監視,發現被告企圖牽走一名3歲女童,校長及時喝止,被告後被警方截獲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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