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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麗全作供:陳無簽藝人合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7-07]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無線非戲劇組總監何麗全昨出庭作供,指陳志雲並沒有與無線簽定任何藝人合約,但出席街外活動能否收取報酬,則要與其上司達成協議。他又指有「大口舊錢」之稱的陳永孫是個盡忠職守的人,為公司帶來很多盈利。已在本年4月辭任、現任電訊盈科首席副總裁的何麗全,昨在庭上由控方讀出他在2009年的證供,內容提及奧海城於往年亦有贊助無線舉辦倒數活動,因此有優先贊助權。而在該年的例會中,有對《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的節目進行討論,並知道會有現場版「志雲飯局」的環節。當時該活動製作表中列有陳志雲及黎耀祥的名字,亦寫有FOC(free of charge),意思是無線不會支付任何費用予2人。其後何亦指出無線有嚴格的規定,若職員接受街外活動的邀請,須獲得上級的批准。

主持逾百集《志雲飯局》無收錢

 何麗全接受盤問時指,陳志雲與黎耀祥當日是應奧海城邀請出席活動,2人是以嘉賓身份出席,因此無線不會給予費用。陳志雲並無簽訂任何藝人合約,即使出席活動,都不能如當日出席的14位藝人一樣獲得報酬,且無線無權替其收取任何費用。他指幕後人員也會被調往幕前擔當一些小職位,再根據與員工的協議會給予少數的額外酬勞,當作「車馬費」;並表示陳志雲為無線收費頻道拍攝159集的《志雲飯局》,陳沒有向公司索取任何酬勞。若陳志雲要收取任何街外酬勞,必須向上級申請及獲得批准,若沒有協議則不能接受酬勞。

讚「大口舊錢」陳永孫盡忠職守

 何麗全指陳永孫是個盡忠職守的人,為公司賺取很多收入,有「大口舊錢」之稱。於2009年歡樂滿東華的節目中因找不到贊助商,何曾找陳永孫協助,結果陳亦為該節目找來不少贊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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