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曉靜 北京報道)臨近中秋,爭執10年之久的「香港榮華」與廣東「佛山榮華」的商標侵權案再起波瀾。佛山榮華不服廣東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佛山榮華構成對香港榮華商標侵權的判定,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對於較量了10年之久的「榮華」月餅商標侵權案,此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香港榮華餅家公司的「榮華月餅」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香港榮華公司具有排除他人相同使用的專有效力,並在判決中限定了佛山榮華對榮華商標的使用方式。
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對此判決表示異議。劉春田稱,本案爭議商標於1990年註冊,而申請人於2008年才提出本案爭議申請,遠超《商標法》規定的5年時效,從法律層面看,佛山榮華並不存在香港榮華所說的「惡意搶注」。因此,廣東高院的判決結果還有待商榷。
佛山榮華亦已對於這一判決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目前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再審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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