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酒樓集團太子爺去年3月險遭綁架勒索,幸成功掙扎脫身。高院法官直斥此類案件極為可惡,令事主及其家人陷入較長時間的極度恐慌,事主甚或有性命之虞,法官以10年為量刑起點,按4名被告認罪的先後次序酌量減刑,判4人入獄5年半至8年。於案件開審後突然認罪、其後又申請推翻答辯不果的無業女被告楊少英(53歲),聞被判8年刑期時情緒激動,散庭後聲淚俱下地大嚷:「好唔公平,我俾人利用!」需由2名女懲教人員把她抬返囚室;楊的丈夫於公眾席也失控頭撞木桌,揚言上訴。早於今年1月中就表示認罪兼願意出任控方證人的男被告蘇俊傑(20歲),刑期獲大幅扣減百分之45,被判囚5年半;緊隨蘇並於1月底認罪的潘智豪(36歲)則獲減刑至6年;至於被控方評為證供不可靠的女被告林賽玲(41歲)則囚6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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