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美國銀行National Bank of Indianapolis(NBI)「擺烏龍」,錯誤把約82.3萬美元(即近640萬港元)轉帳到一家電子公司在香港匯豐銀行開設的戶口。涉案公司董事股東不但沒有歸還款項,反而把「意外之財」分16次轉帳到7家公司,更辭去董事一職,把股份轉讓他人。他昨日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偷竊罪成。法官延至本月29日宣判。
28歲被告蔡昭榮,案發時為友維電子有限公司唯一股東及董事。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出生,2005年在北京當地大學畢業,擁有律師資格。被告公司有80名員工,並已向銀行償還所有款項,希望法庭輕判緩刑。
案情指,友維電子報稱公司地址在深圳,在香港匯豐銀行設戶口,被告為該戶口唯一簽名授權人。當時,該戶口每日轉帳上限為6.4萬多美元(約49.8萬港元)。去年6月19日至7月22日期間,NBI錯誤把82.3萬多美元轉帳到友維電子戶口內。根據匯豐銀行記錄,該筆轉錯帳款項被分成16批次,存入7家公司戶口。
NBI曾去信友維電子公司,要求歸還款項,但得不到回應。後來,被告更辭去友維電子董事一職,並把所有股份轉給另一人。NBI最後透過律師代表報警,並於去年9月24日循民事成功向友維電子追討80多萬美元款項,已由該公司新股東歸還。同月31日,被告在落馬洲被捕。調查發現,被告在「入錯數」及款項多次提取期間均不在港,但所有轉帳均在被告指示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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