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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正式實行「勾地」制,四類情況參與「勾地」將受到限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自今年6月成功嘗試「勾地」之後,廣州從8月開始正式實行「勾地」制度。《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預申請暫行辦法》日前正式出台,從今年8月開始實施。根據相關規定,有閒置土地者等幾類情況將被禁止參加「勾地」。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勾地」制度相當於土地招拍掛之前的「熱身」,不能取代土地招拍掛。
「勾地」不是買地必經程序
根據該《辦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預申請制度的定義,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對穗年度公開出讓計劃或宗地公開出讓預公告中公佈的地塊,提出用地意向,並承諾願意支付的土地價格,穗國土房管部門接受承諾,並適時組織實施預申請地塊公開出讓活動。廣州市轄區內的「勾地」都適用上述《辦法》。
該《辦法》規定,沒有不良紀錄的用地意向人均可「勾地」。《辦法》對參加勾地的申請人有所限制,包括申請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存在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行為(包括逾期欠繳土地出讓價款、未按合同約定開工竣工等);存在未處理或未動工的閒置土地;在最近一年內參加的公開出讓預申請活動中存在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行為;存在其他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禁止參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預申請的情形等,均不能參加「勾地」。
勾地保證金不高於1000萬
該《辦法》指,出讓人可對廣州年度公開出讓計劃或宗地公開出讓預公告中公佈的地塊進行「勾地」。不過,「勾地」也不是公開出讓的必經程序,出讓人可以通過「勾地」了解市場需求後組織出讓,也可根據實際對年度出讓計劃的地塊直接進行出讓。近年來,廣州探索實施「勾地」制度,今年6月曾嘗試推出17幅地塊讓開發商「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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