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愛滋器官移植案發生後,台灣行政院衛生署和器捐中心遭醫界人士嚴辭批評。衛生署強調,醫師開刀前確認病歷是天經地義,不應為了要卸責,就摧毀好不容易建立的器捐制度。
台灣傳媒2日引述部分醫界人士說法,指器官捐贈紀錄資料出錯,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是空殼,未能提供正確資料;衛生署督導不周,也該負責。
對此,器捐中心董事長、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指出,器捐中心的運作方式是由台灣移植醫學會等醫界專家討論決定的,器捐中心對器官勸募作業有完整說明,絕無卸責之意。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醫師既然為自己的病人開刀,就應保證器官不是愛滋陽性。
全案肇因於台大醫院因協調人員與檢驗師口頭檢核失誤、未核對書面報告,且在器捐中心記錄錯誤資訊,醫師執行移植器官手術前也未確認檢驗報告,導致一名在新竹市腦死愛滋病男子捐出的器官,植入台大與成大醫院的5名病患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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