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聲稱,高等法院判《入境條例》違憲,即是准許外傭以在港工作時間,作為申請居港權之用,但外傭要獲得居港權,除了符合通常居港7年外,還要符合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條件才行。梁家傑又在重施欺騙市民的故伎,這不過是他早前所謂「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須過『四大關卡』」謊言的翻版,意圖淡化市民對外傭湧港的憂慮和對公民黨禍害香港的憤慨。
梁家傑所謂「四大關卡」的內容,是偷換《入境條例》附表的有關內容,實際上入境處處長只要求申請者提交四項資料,包括「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住地」、「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在港」、「是否有合理收入維持生活」、「是否已按法律繳稅」。但這只是入境處處長為行使酌情權時要求申請者提供的參考資料,絕非梁家傑所說的「四大關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曾否定四項資料是「關卡」,並說入境處處長「在執行時很寬鬆」。更重要的是,既然高院已判《入境條例》違憲,入境處又怎能用《入境條例》來阻止外傭湧港呢?
梁家傑再三以謊言來誤導市民,令市民誤以為公民黨助外傭爭居港權案影響不大,不會有數十萬人湧港,以至於對公民黨的禍港惡行掉以輕心,這盡顯公民黨毫無誠信可言。■柳頤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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