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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華南經濟研究院院長王利文指,珠三角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難走下去。
香港文匯報訊 為增加工業化後期用地,廣東省針對「三舊改造」先後出台涉及歷史用地遺留問題處置、出讓金利益分配、城中村改造用地手續簡化等創新政策。不過,有專家指,從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三舊改造」是一個長期過程;在試點的經驗基礎上,政府需要完成更多、更細的協調工作,否則只會淪為粗放型改造。
防止商住商貿獨大
廣東省目前已完成的改造項目中,城市基礎建設項目360個,涉及用地1.53萬畝。同時,各地注重自然和歷史建築的維護,保護與修繕傳統人文歷史建築1萬多畝,建設文化創意、文化旅遊等特色產業項目50多個。中山大學教授袁持平指出,國家同意廣東省作為試點,一個最基本的考慮就是該省符合國家產業調整的方向,因為在國家政府工作報告未來發展思路裡面,已明確產業轉型是中國經濟實現第二輪騰飛的一個基礎。
「三舊改造」地塊有8種用途,包括建設商業區、開發商住樓、建設現代化廠房、聯建農民公寓、保護歷史村落、生態環境改造、主題文化公園建設、都市農業和現代農業綜合開發。不過,部分學者指出,珠三角部分鎮街大舉發展商住、商貿等項目,個別已經產生市場無法消化的現象。
發展思路全盤規劃
有專家建議,任由這種苗頭發展,改造用途單一很容易造成重複建設,建議「三舊改造」需要進行整體規劃,甚至整個珠三角也需統一規劃。因為地方改造涉及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多方面,不能簡單等同於經濟轉型,也不是簡單的房地產開發。從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三舊改造」是一個長期過程,需要更精細的做法。不然,這種改造也可能是粗放型,也談不上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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