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有其所
1.公屋承擔
◆未來5年約7.5萬個公屋單位落成,確保兌現平均輪候3年承諾
2.新居屋計劃
◆復建居屋新政策,為每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家庭提供實用面積約400至500百平方呎單位,以可負擔樓價出售,初步估算為150萬至200萬元
◆由2016/17年起4年,共提供超過1.7萬個單位,首批單位於2014或2015年預售
3.「置安心」可租可買
◆「置安心」計劃除先租後買外,提供可租可買選擇,並以單位開賣時市價作為「封頂價」
4.充足土地供應
◆確保所供應土地每年平均能提供約2萬個私人單位、1.5萬個公屋單位及5,000個新居屋單位。建立政府土地儲備
◆多管齊下開拓土地,包括釋放約60公頃工業用地,探討在維港以外適度填海,積極利用岩洞及檢討「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
5.立法規管售樓
◆就立法規管一手住宅銷售,以白紙草案諮詢公眾,爭取明年完成立法
6.樓宇安全
◆立法加強對樓宇安全管制,包括把「劏房通常涉及的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7.舊區重建
◆活化工廈措施延長3年
二、老有所養
1.票價優惠
◆65歲以上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可以2元乘搭港鐵、專營巴士及渡輪
◆推出公眾游泳池月票
2.津貼
◆設立「廣東計劃」,讓移居廣東的合資格長者在當地領取高齡津貼,毋須回港
3.加強服務
◆增加護養院宿位及長期護理宿位
◆研究推行社區照顧服務券,及增加社區照顧服務名額
三、利民紓困
1.短期緩解措施
◆代公屋戶繳交2個月租金
◆向領取綜援、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人士發放額外1個月的標準金額或津貼
2.就業支援
◆延長3,000個青年臨時工作職位一年
◆為青年額外提供1,000個服務業培訓及實習機會
◆注資1億元資助非政府機構成立小企業,聘用殘疾人士
3.加強服務
◆增加殘疾人士學前、日間和住宿康復服務名額
◆為少數族裔設立多1間支援中心和2間分中心
◆增撥1億元,改善食物銀行服務
◆撥款2億元,增加醫生、護士及專職醫療人員大學學額
四、投資未來
1.多元升學途徑
◆設立國際廚藝學院
◆增設一所青年學院
2.特殊教育需要
◆加強支援中小學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3.高校學術研究
◆注資50億元,支持高等教育院校學術研究
五、美好生活
1.減少路邊空氣污染
◆撥款1.8億元,供專營巴士公司購置電動巴士試驗
◆預留1.5億元,一次性資助石油氣的士及小巴車主更換「催化器」
2.自然保育
◆香港地質公園成為世界地質公園網絡成員
3.食物安全
◆立法規管高風險食品入口及食物中殘餘除害劑含量
4.文化藝術
◆舉辦多項大型展覽及更新博物館常設展
◆撥款在工廠大廈提供藝術空間,以優惠租金出租予藝術工作者
5.地區小型改善工程
◆「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撥款逐步遞增至每年4億元
六、發展經濟
1.拓展市場
◆撥款10億元,支持企業拓展內地市場
◆爭取在今年年底前簽訂CEPA第8份補充協議
2.產業支援
◆在將軍澳預留約2公頃土地作數據中心用途
◆加強支援香港設計中心,並將明年定為「香港設計年」
◆加強人民幣資金的使用和循環機制,擴大和深化與內地在岸人民幣市場的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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