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曾雁翔)針對樓宇長期失修問題,發展局計劃明年第二季推行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並率先揀選950幢樓宇強制驗窗,另500幢樓宇強制驗窗兼驗樓,預計每戶需繳付數百元檢驗費,及承擔修葺工程。被選中驗窗的業主須在半年內完成檢驗及修葺程序,而驗窗兼驗樓的則要在2年半內完成。業主若不遵從,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1年。有關附屬法例仍有待立法會通過。 在現行《建築物條例》下,只有當建築物構成危險,或有欠妥、破舊,當局才可命令業主修葺、糾正工程。為解決本港樓宇長期失修問題,立法會在今年6月通過《2011年建築物(修訂)條例》,推行強制驗窗及驗樓計劃。樓齡30年以上的私人樓,須每10年驗樓一次;10年樓齡以上則要5年驗窗一次。
揀樓宇不集中個別地區
發展局預計在明年第二季正式推行強制計劃,當局成立的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將首批揀選950幢樓宇強制驗窗,及500幢樓宇強制驗窗兼驗樓。委員會將根據屋宇署記錄,揀選較多僭建物及投訴的樓宇,亦會揀選一些維修情況特別好的樓宇,以起示範作用。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揀選時不會集中個別地區,而揀選維修情況特別好的樓宇,目的是帶出「驗樓是很輕易」的訊息。當局表示,被揀中的業主,將在明年第四季收到正式通知,預計驗窗的費用約為400元;驗樓兼驗窗的則為800元。當局預計,市場屆時會有300名經註冊的檢驗人員驗樓,以及6,000名合資格人士驗窗。
不遵驗樓要求可囚1年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若業主在沒有合理辯解下不遵從強制驗樓的要求,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1年。沒有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強制驗窗要求的業主,可被判定額罰款1,500元;屢犯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