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海龍、通訊員 彭海紅 鍾曉逸 深圳報道)深圳海關昨日公布,該關偵辦的「天弩」毒品走私案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案中3名港人,主犯林×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另外兩人謝×和張×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
另2港人判囚15年
案情透露,去年4月深圳海關發現關區有不法分子利用香港籍兩地牌小車走私毒品,立即開展偵查,發現該集團人員經常出沒一個桑拿中心,為搞清楚集團成員在桑拿中心裡面的情況,該關決定派出緝私警察小李假扮服務生打入內部。
隨後,在小李摸清基本情況後,專案組於去年7月的一天,開展代號為「天弩」的收網行動,當場查獲毒品4.5公斤,並在桑拿中心內拘捕主犯林×及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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