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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0歲的張豐正,是最年輕的「好市民獎」得獎者。香港文匯報記者謝雅寶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香港市民見義勇為,協助警方屢破案件。警方昨日舉行「好市民獎」頒獎典禮,嘉許40名曾助警方破案的市民。榮獲全年最傑出好市民獎的黃冠良,去年8月目睹有妙齡少女遭歹徒「箍頸」,見狀即喝止,歹徒立刻逃跑。及後,他無懼危險,窮追歹徒逾100米,手肘及膝蓋在追截時受傷。最後,他成功協助警方把歹徒繩之於法。
大喝追歹徒 救妙齡少女
現職機械工程技術人員的黃冠良,去年8月中旬晚上8時多,與女友駕車途經元朗山背河時,目睹1名年僅20多歲少女,被1名男子從後「箍頸」。黃下車喝止時,歹徒立刻逃跑。追截期間,黃手肘及膝蓋受傷,歹徒則走進排水渠。黃立刻致電報警,警方遂到排水渠另一端追截,最終拘捕歹徒。歹徒因行劫及企圖強姦罪成,判監5年。
寫字條報警 破電話騙案
「好市民獎」得獎者之一龍少萍,去年3月協助警方偵破電話騙案。1名男子冒認是她在澳門工作的丈夫,聲稱因欠債被毆打。騙徒威脅她到銀行提取20萬元,期間不能掛斷電話。龍於是用紙筆寫下「我先生被匪徒捉走,請幫我報警」字條,並交予銀行職員代為報警。而騙徒在拿取贖款時被警方拘捕,被判監2年半。
小童成證人 護公園設施
年僅10歲的張豐正,是最年輕的得獎者。他去年7月中旬,與「波友」在球場踢足球時,目睹1名年約10歲的男童在公園火燒設施,當值保安員立刻報警,而他則成為警方最有力目擊證人。張豐正表示,當警方到其家中錄口供時,媽媽叫他「不要八卦」,但他說「即使有下一次,都會協助警方」,要做一個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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