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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嚴敏慧、鄧偉明、林裕華) 旺角花園街一場奪命大火再次暴露香港舊樓的消防陷阱處處。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視察火災現場,透露當局通過修例加強屋宇署的執法能力,並在稍後把「劏房」工程列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全港目前共有334幢建於排檔附近的樓宇,當局亦將採取大規模「劏房」執法行動,爭取在6個月內完成巡查及整頓「劏房」問題,不排除在警方協助下「破門」入屋調查。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巡視有關舊樓,發現火警危機四伏,例如天台僭建屋封阻天台出口、排檔貨物堆塞樓梯等,若發生火警,隨時再釀慘劇。(尚有相關新聞刊A16)
林鄭月娥昨日在警方及消防人員陪同下,到達花園街4級火災排檔現場視察,並進入被大火波及的花園街192至194號大廈內了解情況。她表示,該幢樓宇於1961年入伙,屬雙梯式設計,即有前後樓梯,大廈地下及閣樓是商舖,樓上原本共有14個單位,屬一梯兩伙的設計。但屋宇署巡視後發現,大廈內半數單位被加建逾20間「劏房」,部分更阻塞後樓梯,令後樓梯不能直通天台,居民少了1條走火途徑。
「四管」齊下 改善樓宇防火安全
林鄭月娥續稱,有關大廈曾被列入2008年的大型清拆僭建物行動中,當局曾發出2張針對外部的清拆令,大廈已經遵從;但根據記錄,當局2009年曾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命令,要求大廈加裝消防喉等,以改善和加強樓宇的防火標準,惟有關大廈未有遵從,屋宇署及消防處已延長命令的限期至明年1月,惟直至大火發生前仍未達要求。她強調,舊樓與排檔距離太近會加重消防風險,日後排檔若要與舊樓共存,必須徹底解決潛在火警問題。
今次大火再次引起公眾對「劏房」安全的關注,林鄭月娥表示,當局將透過執法、立法、支援及教育,四管齊下改善樓宇安全。本周三(7日)將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條例草案,加強屋宇署的執法能力,另外稍後把「劏房」工程列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當局亦將採取大規模「劏房」執法行動。
「加碼」巡樓 阻通道即發清拆令
林鄭月娥表示,今年原訂目標巡查150幢相關樓宇,現已決定「加碼」至334幢,爭取在6個月內完成。她指出,有關樓宇主要分佈在九龍城、油尖旺、中西區、灣仔及東區,全為1980年前建成的雙梯舊樓,大廈前面有排檔經營。她強調,若單位有阻塞後樓梯等違規情況,當局會立即發出清拆令;若執法人員無法入屋,不排除引用條例要求警方「破門」入屋,以跟進懷疑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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